
服务承诺
为保证用户购买和使用本公司设备的过程中,得到全方位、系统化的全程服务,同时促进本公司服务型经营体系的完 善和发展,遵循“有信誉就有市场”的服务宗旨,本公司向用户郑重承诺:
1、 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。
2、 锅炉自出厂之日起,保修十二个月。在保修期内,因锅炉及辅机、附件制造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,由本公司无偿修复。超过保修期我公司修 理锅炉及辅机、附件只收工本费。
3、 为确保服务到位,公司不雇佣外人,由本公司员工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,直接面对用户服务。
4、 实行先行服务原则。锅炉主机及本公司所配辅机、附件出现故障,不论是谁的责任,我们都要先解决问题,后区分责任。
5、 所有从我公司购置的锅炉、辅机和附件,均由本公司一家直接服务或由我公司组织配套服务。
6、 公司要求服务人员对用户态度端正,工作认真,吃、住全部自己负担,不得接受用户的馈赠和吃请。
7、 配合用户制订锅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。
8、 紧急维修电话:13847188885,响应时间:市区2小时,省内12小时,省外24时到场。
为促使上述承诺的实现及本公司服务人员的监督,公司在服务电话之外另设投诉电话:0471—3696239。
呼和浩特市蓝天环保产业有限公司









